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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8-12 点击数:

各学院、处室:

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科研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经研究决定,拟选聘部分优秀教师、教研员、科研人员作为省教科院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高职院校兼职教研员专业课不限专业,公共基础课不分类别。

(二)兼职研究员(包括16市教科研部门、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不限专业、学科、领域。

二、推荐数量

(一)兼职研究员:各高职院校每校推荐2人;

(二)兼职教研员:各高职院校每校推荐8人(其中专业课不分专业限推荐5人、公共基础课不分类别限推荐3人)。

注:前期各市教科研部门、各高校向省教科院各中心所推荐的兼职教研员、研究员不需重复推荐。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理论修养丰厚,教学能力过硬,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所从事专业有一定的影响力,有明显的教科研成果。

(三)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推荐的兼职研究员须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高职院校推荐的兼职教研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的选聘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二)省教科院对各市教科研机构、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择优聘用。

(三)对经选拔聘用的兼职教研员、研究员,省教科院颁发聘书,聘期3年。

五、工作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0825日下午500前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推荐表》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教研员、研究员推荐汇总表》(在省教科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或见通知附件)oa发送教育与科学研究室王玉卓,同时《推荐表》纸质版(单位公章学校统一盖)一份送教务楼209

教育与科学研究室

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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