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12-0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
接教育厅通知,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鲁教厅办字[2020] 15号)要求,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规程》( 国家教委令第20号)、《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 ( 教育部令第36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教育部令第40号)等法规的学习活动,并于12月9日下午5:00前将组织学习的方式、时间等学习情况附照片1张oa发送至教育与科学研究室王玉卓。
教育与科学研究室
校企合作与继续教育中心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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