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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

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于6月底前启动2018年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验收事项安排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凡经批准列入2018年校城融合发展计划的项目,均须参与本次验收。

二、验收方式

(一)现场验收。平台建设类项目,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会议验收。关键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类、社会发展类项目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三、验收工作

(一)验收申请

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申请表》(单独提交,请勿装订进册),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项目任务书、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技术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平台建设类项目须提供项目审计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形成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7月6日前报教育与科学研究处,学校审核后于7月10日前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审核并确定验收日程安排。

(二)验收组织

1.项目负责人按照会议验收安排,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会场以备查验或质询。

2.专家通过审查项目材料、质询、现场考察等形式,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提出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根据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情况,填写《验收证书》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三)验收资料归档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收到验收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进一步修改完善验收材料,经学校教育与科学研究处审核后,将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

四、其他工作

1.平台建设类项目需在开展验收工作前,自主选择征信没有不良记录的第三方审计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2.对于存在违背科研道德和诚信或财务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 年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预备通知》

2.《2018年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3.《关于2018年淄博市校城融合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教育与科学研究处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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