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接山东省档案局 山东省档案馆通知,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档函〔2023〕35号)精神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和推荐我校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4.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将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择优确定我省推荐项目。
(二)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请各项目组于4月3日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时不需要提供申报函。提交成功后,项目组将已申报项目的任务书下载打印纸质版1份送至教务楼207,同时将电子版oa发送至教育与科学研究处。
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将在4月14日前,通过平台将我省拟推荐项目一并报送至国家档案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卓、牛同训;联系电话:8407085。
附件: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doc
教育与科学研究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