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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学术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山工院字[2018]77号)管理规定,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已经届满,需要进行换届。为做好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集中的原则,按照《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学术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服务意识强、学术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用人导向,选拔出高素质人才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组织机构

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办公室设在教育与科学研究处。

三、委员名额

根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实际工作需要,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暂定为21人。

四、候选人推荐条件

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选聘工作程序(48-522日)

(一)各部门推荐候选人(4月8日-4月22日)

有意向人员填写《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自荐表》并报送至所在部门,各部门根据学科、专业及副高及以上人数选举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优先推荐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及青年教授,若本单位无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不推荐。

请各部门于4月22日下午14:00前将《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自荐表》《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教务楼207,电子版oa报送教育与科学研究处联系人,具体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

1)《委员自荐表》【命名要求:附件2: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自荐表-推荐人姓名】

(2)《汇总表》【命名要求:附件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汇总表-部门名称】

2.纸质版

(1)《委员自荐表》一式2份

(2)《汇总表》一式1份【汇总表必须由各部门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资格审查(4月23日-4月30日)

教育与科学研究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汇报分管领导拟定候选人。

(三)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委员人选并公示(5月6日-5月11日)

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根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条款,结合各部门民主推荐结果,综合专业结构和师资结构,审议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并公示。

(四)党委会通过委员人选并公布(5月13日-5月15日)

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委员候选人提请党委会通过并发文公布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五)召开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5月22日)

召开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校长聘任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当选委员。

六、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学术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

2.请从有利于学校、专业发展的角度确定委员推荐人选,保证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学术水平及代表性。

3.充分尊重委员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学术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学术委员会工作。

4.未尽事宜由教育与科学研究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 王玉卓、牛同训,

联系电话:8407085 8407107。

附件:

1.《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山工院字[2018]77号)

2.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自荐表

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汇总表


教育与科学研究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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