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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2 点击数:

各学院、处室: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科函〔202019号)通知,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含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和思想政治教育类)开始推荐。

本次实行限额推荐,科学技术类成果和人文社科类成果我校共可申报5项,思想政治教育类我校可申报5项。

请符合申报条件(教育厅通知)的成果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进行校内初评:

科学技术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推荐书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推荐书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及成果一式2份(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1份。

请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于79日前报送教育与科学研究室209,同时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王玉卓。

教育与科学研究室

2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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