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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2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认定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鲁教科函[2020]15号)要求,现面向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认定一批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我校可申报1个。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协同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如:山钢研究院等)和产业形成团队积极申报,并于715日前将电子版“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oa发送教育与科学研究室王玉卓。

教育与科学研究室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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